关于做好辽宁省高校首轮“双一流”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学科与发展规划处信息安全责任人发布时间:2023-09-05浏览次数:245

有关部门、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双一流”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辽宁省高校首轮双一流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从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发展出发,以首轮“双一流”建设项目所属学科建设周期(201911日至 2023831日)新增成果为主要依据,结合高校建设项目建设周期内取得成果,对标建设目标,全面分析和总结建设的过程和进展,客观反映建设的成效和亮点,实事求是总结成绩,全面深入查找问题和原因,提出下一轮建设思路,形成建设周期总结报告。

二、总结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撰写学校总结报告

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深化科教融合、提升国际合作交流水平、健全“双一流”建设管理制度等内部领导体制以及完善人事制度等管理评价机制等方面工作任务,认真总结,阐明措施及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下一步举措,相关部门应重点围绕“双一流”建设要求形成学校总结报告,责任分工与撰写要求详见附件。

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部、党委宣传部、校工会、校团委、学科与发展规划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生工作处、招生就业处、计划财务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教师发展中心、校友会办公室、合作发展办公室、研究生学院、创新创业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水产与生命学院等部门。

2.撰写学科总结报告

围绕建设目标完成情况,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素质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传承创新优秀文化、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的建设成效,认真总结,阐明措施及成效,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和下一步计划,相关学院应重点围绕建设要求组织学科形成总结报告。

责任部门:水产与生命学院、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三、提炼建设项目典型经验

重点围绕强化立德树人,造就一流自立自强人才方阵;服务新发展格局,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坚持引育并举,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加强科技自立自强,助力辽宁振兴新突破;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科教、产教融合育人;传承弘扬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工业文化,彰显区域文化软实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合作,提升人才培养国际竞争力,认真提炼本校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相关牵头部门重点围绕水产一流学科建设,分别形成1个主题鲜明、亮点突出的典型案例材料2000字左右,避免写成面面俱到的工作总结)。

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科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学院、组织人事部、科技处、合作发展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四、报送要求

本次报告将作为首轮“双一流”建设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部门、学院高度重视,总结凝练,确保真实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练,91012点前将总结报告及典型经验材料报送至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于旭蓉,84763282xkc@dlou.edu.cn

 

附件:

附件1:辽宁省首轮“双一流”建设周期结项学校总结报告 -提纲及责任分工.docx

附件2:辽宁省首轮“双一流”建设周期结项学科总结报告.docx

 

  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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