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学科高质量发展,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带头人、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4〕47 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二级学科负责人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负责人岗位设置
根据学校学科情况设置二级学科负责人(学科目录见附件2),原则上每个二级学科选聘1名学科负责人,一级学科带头人与二级学科负责人不能兼任。
二、遴选基本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学术道德,具有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为人正派,乐于奉献。
(二)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善于调动和发挥学科团队成员的积极性,作风民主,威信较高,能够配合学科带头人带领本二级学科成员完成聘期内的学科建设任务。
(三)了解国内外本学科领域最新研究动态,学科研究方向稳定,在组织团队科技攻关上有一定的学术组织领导能力,表现出较高的学术水平。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7周岁,身体健康。
(五)学术能力较强,科研或教学成效良好,具体要求详见《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带头人、学科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附件1)。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凡符合遴选条件且能履行职责的专任教师均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大连海洋大学二级学科负责人申请表》(附件3)。符合条件的现任学科负责人也须重新提交申请。
2.单位推荐。各一级学科带头人依据相关文件审核申请人的任职资格,由各一级学科所在学院组织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民主推荐,推荐产生人选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批后并填写《大连海洋大学二级学科负责人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进行上报(附件4)。
3.学校审批。学科与发展规划处会同有关部门对学院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初审后,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报经校长办公会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由校长聘任。
四、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月18日前完成二级学科负责人推荐工作,并将附件3(一式两份)、附件4报学科与发展规划处2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宋博,84763282;邮箱:xkc@dlou.edu.cn
附件:
附件1: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带头人、负责人遴选及管理办法.pdf
附件4:大连海洋大学二级学科负责人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
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