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科建设成效,积极培育、深化拓展、巩固提升学科建设的标志性成果,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建设攀登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大海大校发〔2023〕38号)安排,现就开展2024年度学科建设内涵培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聚焦党的二十大对教育、科技、人才作出的战略部署,聚焦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任务,聚焦学校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三年行动破解学科建设难题,把实施有组织的学科建设作为推动学校学科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激发学科主体活力、营造学科创新环境,重点围绕高水平论文、专著及研究生教材、标准、学术成果、咨政建议、学科建设研究等学科软实力,整体谋划、统筹推进,重点投入、集中产出,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学术成果,为建设高水平学科奠定基础。
二、项目类别
1.高水平论文类,主要用于支持已在“十三五”以来取得相关成果,或现有课题基金项目能够满足产生相关成果的,以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nce、Nature、Cell等国际顶级期刊子刊及以上、SCI(中科院分区一区或影响因子5.0以上)、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及内参、光明日报及内参、经济日报、解放军报、求是杂志、新华社等)、CSSCI、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代表性论文。本年度培育10项,资助经费1-3万元/项。
2.高水平专著及研究生教材类,主要用于支持已在“十三五”以来取得相关成果,或已列入学校研究生规划教材的,以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家级出版社或百家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工程”教材。本年度培育4项,资助经费2-3万元/项。
3.高水平标准类,主要用于支持已在“十三五”以来取得相关成果,或现有课题项目能够满足产生相关成果的,以第一完成单位制定(含全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地方标准(需经认定)。本年度培育5项,培育资助经费2-3万元/项。
4.高水平咨政建议类,主要用于支持已在“十三五”以来取得相关成果,撰写的咨政建议获市厅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本年度培育5项,资助经费1-2万元/项。
5.高水平学术成果类,主要用于支持已在“十三五”以来取得相关成果,以第一完成单位申报获批省部级自然科学三大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的行业或一级协会科技奖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最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认定的二等奖及以上;以参与单位申报获批上述奖项一等奖及以上。本年度培育3项,资助经费3-5万元/项。
6.学科建设研究类,主要用于支持学科管理队伍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或在管理实践中总结典型工作经验,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报告或公开发表研究论文等。本年度重点围绕我校所在学科发展史、学科文化相关研究,计划培育10项,资助经费0.5万元/项。
三、申报范围
1.第1-5类项目面向全校专任教师,申报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报者限报2项,选题不可重复,结合自身研究及所属学科自拟题目。其中,第1-4类项目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5人,第5类项目课程组成员不得多于10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应征得本人同意。
2.第6类项目仅面向学科管理队伍,包括学院主要负责人、分管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副院长、一级学科及学科方向负责人、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负责人、学科秘书,学校学科建设及研究生教学管理部门人员;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不得多于5人,所列课题组成员应征得本人同意;围绕学科建设管理主题,结合自身工作需要自拟题目。
四、进展安排
1.项目申报。相关学院对标对表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各自学科建设三年规划,围绕学科方向凝练,强化学科建设内涵和学科内涵提升,组织相关学科开展有组织的申报工作。
2.项目评审。学科与发展规划处根据申报情况,协同科技处、研究生学院等相关部门,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组织实施。立项项目应坚持目标导向、成果导向,按计划推进研究与实践进度,注重积累,形成阶段性物化成果。学科与发展规划处协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建设进展调度工作。论文类、专著及研究生教材类、标准类、咨政建议类、学科建设研究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年,学术成果类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至2年。学校按照申报项目预期目标划拨资助经费。除学科建设研究类项目一次性拨付外,其余项目立项初期划拨资助经费总额的70%,验收结项后划拨剩余资助经费。
4.验收结项。学校每年开展2次项目验收工作,立项项目可根据实施进展及目标完成情况,按时结项。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应在结项后一年内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毕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其他要求
1.学校支持和鼓励整合研究力量,围绕主干学科开展交叉研究、联合攻关,促进校际、院间、多学科、超学科的交流与合作。
2.请各有关学院积极组织申报、推进落实,孵化、培育更多高水平学科内涵建设成果,统一于2024年8月31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联系人:于旭蓉、王帅,84763282,84763096,xkc@dlou.edu.cn。
附件:
附件2-2024年度学科建设内涵培育专项推荐汇总表.xlsx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