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的通知》(教研厅〔2010〕1号)、《关于做好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学院研讨申报、校外专家论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2年大连海洋大学拟在法学一级学科自主增设民商法学二级学科,现对相关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3日,若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学科与发展规划处反映,联系人,于旭蓉,yxr@dlou.edu.cn。
附件:
民商法学论证材料
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