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按照《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建设攀登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关于学科建设内涵培养专项的建设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学科建设内涵培育专项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培育项目资助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除学科建设研究类项目,其余项目立项初期划拨资助经费总额的70%,验收结项后划拨剩余资助经费。其中论文类、专著及研究生教材类、标准类、咨政建议类、学科建设研究类项目实施期一般为1年,学术成果类可根据实际情况延至2年。
二、结题要求
1.高水平论文类
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ence、Nature、Cell等国际顶级期刊子刊及以上、SCI(中科院分区一区或影响因子5.0以上)、中央主要媒体(人民日报及内参、光明日报及内参、经济日报、解放军报、求是杂志、新华社等)、CSSCI、SSCI等核心期刊发表代表性论文。
2.高水平专著及研究生教材类
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在国家级出版社或百家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或参编国家级规划教材、“马工程”教材。
3.高水平标准类
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制定(含全面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地方标准(需经认定)。
4. 高水平学术成果类
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获批省部级自然科学三大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或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的行业或一级协会科技奖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最新学科评估指标体系中认定的二等奖及以上;以参与单位申报获批上述奖项一等奖及以上。
5.学科建设研究类
课题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在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方面开展理论研究,或在管理实践中总结典型工作经验,形成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议报告或公开发表研究论文。
三、 其他要求
1.请各有关学院按照认真组织本次结题工作,对2023年立项项目(附件3)予以审核,按学院为单位于2024年11月1日前将结题书(附件1)、汇总表(附件2)及结题支撑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学科与发展规划处。
2.所有项目原则上应尽早结题,未结题项目负责人不能参与2024年学科学科建设内涵培育专项立项。
联系人:衣启麟,李超,84763282,84763096,xkc@dlou.edu.cn。
附件:
附件2.大连海洋大学学科建设内涵培育专项结题汇总表.xlsx
附件3. 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度学科建设内涵培育专项立项项目.pdf
2024年10月28日